1 市文化局批准的《兰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意见书》原件; 2 分(县)局网安部门审核通过的《兰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登记表》; 3 扩大面积后的消防检查意见书复印件(验原件); 4 扩大面积后的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(验原件); 5 《安全员登记表》; 6 《兰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》复印件(验原件); 7 网吧基本情况表一份,负责人、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书; 8 拓扑图和内部IP分配表及固定IP; 9 营业场地的地理方位图及设备摆放平面图,标出网吧摄像头位置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