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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局成功处置三起“阻碍或妨害民警执行公务”案件

发布日期:2017-12-04 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 bet365体育投 字号:[ ]


2017年11月份,兰州市公安机关受理并维护民警执法权益案件3起,被侵权民警3人。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人,其中刑事拘留2人,行政处罚1人。

2017 年11 月4 日22 时许,杜某醉酒驾驶牌号为甘DP26**的黑色现代轿车,在西固区建国宾馆对面马路上冲撞人行护栏后被行人报警,西固交警大队派民警李彦民带协警华继勇处警。在民警现场调查过程中,该杜拒不配合调查,殴打、辱骂处警民警。民警李彦民及时联系西固分局PTU巡逻辅警徐振虎支援,该杜又将巡逻辅警徐振虎手持台损坏。案件发生后,西固分局高度重视,立即启动维权程序,指派办案单位及时开展案件查处工作。经调查取证,杜某涉嫌妨害公务罪,西固分局于2017 年11 月05 日将其依法刑事拘留。2017 年11 月17 日,经西固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该杜执行逮捕,现羁押在兰州市第三看守所。

2017年10月28日22时许,红古分局海石湾派出所民警杨双林、张浩林、朱继顺等人在红古区海石湾镇海天小区3号楼景某家中处警调解景某与杜某的纠纷时,杜某拒不配合处警民警工作,处警民警欲将杜某强行带离现场,该杜因情绪激动用手在民警张浩林的腹部打了一拳,又用胳膊肘在民警杨双林的眼睛上打了一下,导致杨双林的眼镜损坏。案件发生后,红古分局指派红古派出所调查处理。根据调查情况,红古分局于2017年10月29日决定对杜某行政拘留十日。经进一步调查取证,2017年11月7日,红古分局将此案转为刑事案件,当日犯罪嫌疑人杜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于被依法刑事拘留,2017年11月21日经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批准,杜某因涉嫌妨害公务案被依法逮捕。

2017 年11月8日12时许,永登县局树屏派出所民警在永登县树屏镇崖头村“永登邦国建材有限公司”建筑工地处警后欲驾车离开,薛某阻挡警车不让处警人员离开,并将民警陈生春的眼镜抓落在地,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。案件发生后,永登县局督察大队立即启动维权程序,督促刑警刑侦大队迅速受理查处。经调查取证,薛某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。永登县局依法决定对薛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,现已执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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